煤炭开采须以科学产能为准则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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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11
近年来,受高耗能及煤化工行业用煤需求的影响,我国煤炭生产与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平均每年增量达2亿吨左右。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2011年,煤炭生产产量突破35.2亿吨,约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78.6%;煤炭消费总量35.7亿吨,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2.8%,煤炭在能源结构中比重不降反升。数据还显示,与上一年相比,煤炭消费增长9
.7%,几乎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G D
P煤炭消费弹性系数接近于1,大大超出过去几十年0.6的平均水平。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依赖越来越大。这种势头与我国目前倡导的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发展思路极为不符。煤炭产能建设的急剧扩张,及由此带来的资源、环境、安全、科技压力隐患,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实际上,根据我国煤矿开采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综合考虑环境、安全等各种因素,目前煤炭产量中,仅有约1/3属于科学合理性开采,仍有2/3的产量属超能力或不规范的过度开采。由于我国绝大部分煤炭资源富集于环境承受能力弱、水资源短缺地区,目前煤炭产能规模已大大超出了煤炭行业在资源、技术、环境、安全等方面所能承载的极限能力。频繁发生的煤矿安全重特大事故、地表塌陷、地下水系破坏、植被破坏、矸石山占用农田、有害气体排放等环境负效应,严重影响了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研究表明,受资源丰蕴程度、地质开采条件、自然灾害、生态环境、水资源、经济(运输)等六个方面的条件制约,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煤炭每年科学产能规模按保守估计只为38亿吨左右。
现阶段我国煤炭科学产能的具体指标要求是:(1)综合机械化程度在70%以上;(2)安全度标准:百万吨死亡率0
.1~0.01;(3)安全费用将在生产成本中占很大比重;(4)环境友好、实行煤矿充填开采,同时土地复垦率大于75%;(5)回采率大于45%;(6)条件不成熟的难动用储量(条件复杂、埋深超过1500m下煤矿资源)应暂不列入可采储量。
煤炭科学产能在安全性、可持续性、技术先进性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可用安全开采度、绿色开采度、高效开采度分别来评价。
为确保我国煤炭产能的合理布局和开发,避免开采规模失控,彻底扭转煤炭行业依然存在的无序和过度开采不利局面,实现煤炭由被动式的供应保障型向积极的科学供给型转变,实行一套不断完善的煤炭科学开采与科学产能的评判准则,建立健全以煤炭科学产能为依据的煤炭开采的技术政策与行业标准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