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联系人:信息管理中心
  • 移动电话:0483-3981314
  • 公司电话:0483-3981312
  • 传真号码:0483-3981312
  • 公司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信息详细
焦炭出口关税明年取消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6日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时间:2012-12-25 



最新公布的《出口商品税率表》中,并没有出现焦炭的商品名称。2013年焦炭出口关税被取消。国内焦炭价格在全球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出口关税取消有利于焦炭企业出口。

根据2012年实施的《出口商品税率表》,煤制焦炭及半焦炭不论是否成型出口关税税率为40%。业内人士曾表示,焦炭下游是钢铁行业,由于下游行业不景气,再加上出口受阻,焦炭行业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中国曾经是焦炭供应最大出口国,最早焦炭出口甚至有5%出口退税。一旦关税取消,日本、韩国和印度将会优先采购中国焦炭。行业大面积亏损的情况有望发生逆转。

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我国出口焦炭及半焦炭96万吨,上年同期为320万吨,同比下降70%。据称由于关税较高,一些获得出口配额的企业也用不完额度。  

首页
网站导航
短信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