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百灵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百灵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采空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山煤田呼鲁斯太矿区百灵井田的北中段,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
建设规模:灾害综合治理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地表境界总面积0.53km2,地表境界最大长度1040m,最大宽度710m,最大治理深度200m。灾害治理期4年,其中治理剥挖期2年,复垦期1年,监理和管护期1年。工程总投资为31281.77万元。
二、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
治理区现状用地主要为采矿用地,本工程实施后土地利用结构与功能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本项目治理区和外排土场占用少量的草地和灌木林地,治理过程中会使原来的地表植被破坏清楚,增加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量;矿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可避免的将破坏原有地表土壤。由于本工程治理和复垦同时进行,随着后期生态工程重建,土壤环境可快速改善,水土流失量将逐年降低。本工程复垦对象为剥挖区、外排土场、施工队场地,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为126.75hm2,复垦率为82.38%,可复垦为牧草地。
(1)剥挖区复垦设计
对剥挖区进行回填后,对土地进行平整,复垦为牧草地,草种选择为沙蒿和冷蒿。
(2)外排土场复垦设计
在工程结束后,对外排土场土地进行土地平整、覆盖表土改造的基础上,植物措施设计遵循与周围景观相协调的原则,复垦为人工牧草地,草种设计为沙蒿和冷蒿。
(3)临时外排土场复垦设计
环境治理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外排土场存放的岩石及表土清运后进行土地整理、复垦、覆土等,复垦为牧草地,草种设计为沙蒿和冷蒿。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矿坑涌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在治理区分别设置一座澄清池和一座清水池,矿坑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的要求后排入清水池,用于剥挖区、挖排土场等洒水抑尘。各池体采取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
(2)生活污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百灵煤矿现有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及降尘标准后全部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各处理设施均进行了防渗,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治理期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源及污染物主要为治理区露天剥挖粉尘、外排土场扬尘、道路扬尘以及机械设备尾气等。采用估算模式对治理区露天剥挖坑及外排土场扬尘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露天剥挖坑最大挖掘深度为200m,开采深度较大,可以有效抑制坑内粉尘扩散到坑外。另外对采空区治理剥离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粉尘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因此露天剥挖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对于外排土场,通过向外排土场洒水及碾压及复垦措施可有效控制排土场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道路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和路面清扫措施后运输过程中TSP浓度可明显降低,影响程度和范围明显减小。
对于机械设备尾气,选择尾气排放达标的先进设备,车用燃料选用清洁、优质燃料,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后机械设备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治理区产生强噪声的主要设备有液压反铲、钻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项目治理区范围较大,设备较分散,经过噪声预测可知,昼、夜间噪声均无超标现象,故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措施:采用有良好声学性能机械设备以减少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包正卤面完好,对来往车辆采取措施限制车速,降低交通噪声。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治理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土岩剥离物、场地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煤泥、废机油。
本治理区剥离量为2104万m3,随着排弃计划制定排土场土地复垦绿化规划,防止扬尘和排土场水土流失的发生。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按规划进行排土场的生态绿化,剥离物对大气和水环境的影响能降低到较低水平,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也能尽快得到治理和恢复。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时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点。
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半地埋式污泥池晾干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煤泥运至百灵煤矿洗煤厂掺入选煤产品中外售。
废机油经收集后利用带盖容器密闭存放于施工队场地的危废暂存间,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针对治理区的特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改善矿区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和消除其对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因此,评价认为,在严格实施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附近受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众。
(2)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生态环境破坏等。
(3)该项目在治理期和复垦期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4)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5)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信、电话形式均可。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 文
联系电话:17395164390